原标题:广西获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将用于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等
南宁日报讯(记者韦静)记者昨日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广西近日首次获得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4440万元。此资金为中央对广西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将专门用于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
据了解,中央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是对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的省(区、市)政府的综合奖补。获得中央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的各省(区、市)应满足新能源汽车推广规模较大并切实得到应用、配套政策科学合理、市场公平开放等条件。
2016年,广西共新增和更新新能源汽车3854辆,其中纯电动乘用车652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2003辆,纯电动客车990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209辆,折合标准车15449.6辆,占广西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为2.33%,已达到中央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要求的条件。
下一步,广西财政将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调动包括政府机关、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企业、物业服务等相关各方的积极性,对率先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解决充电难题的单位给予适当奖补,并优先支持国家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确定的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