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为,加强中介服务收费监管,营造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中介服务环境,南宁市价格管理部门会同南宁市财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南宁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已于近日在南宁市发展改革委、南宁市物价局官方网站正式对外公布,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中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据了解,此次《清单》公开的内容包括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主体、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中介服务实施机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方式、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列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涉及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南宁市国土局等6个市级部门,共58项。
《清单》明确,属于政府定价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收费政策;属于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由中介服务机构和委托人按照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在中介服务机构公示的收费标准内协商确定具体执收标准。
《清单》要求,中介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不得收取任何未经公示的费用,不得在价外或合同外加收任何费用;各审批部门要在行政审批窗口、门户网站等公示与本部门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设定依据,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申请人接受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的有偿服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通过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以及不明码标价、及相互串通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为保障社会各界可随时了解最新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信息,南宁市价格管理部门将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南宁市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调整适时更新《清单》内容。(文 梁妮 编辑 冼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