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全区服务业呈现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的良好势头。尤其2017年,全区服务业取得“双超”“双突破”的良好成绩,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9.2%,超过了8.5%的工作目标,也超过了9%的奋斗目标;增加值突破8000亿元,占GDP比重突破40%,对经济增长7.3%的贡献率达到49.8%,成为第一动力,在工业增长乏力情况下,挑起了稳增长的大梁。
今年一季度,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各项部署,全力以赴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实现了开门红。一季度全区服务业增加值1803亿元,同比增长9.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5位,创2009年以来最佳开局。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2.2%,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4.9%,分别比2017年全年提高2个、5.1个百分点。服务业继续发挥国民经济第一大产业和经济增长主动力的作用。
服务业发展呈现诸多亮点:一是服务业结构不断优化,批零住餐、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平稳增长,占服务业比重由2015年的36%下降到2017年的31%,邮政电信、金融保险、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高速增长,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由2015年30%提升到2017年的34.7%;二是服务业内部增长动能不断转换,2015年拉动服务业增长的前三大动力分别为批零住餐、财政八项支出、金融保险,2017年转换为其他营利性服务业、金融保险、财政八项支出,对服务业增长贡献率分别为30.1%、19.9%、17.2%;三是服务业新行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集中反映“三新”特点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异军突起,2017年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收入增长37.3%,增速居全国第一位;四是服务业市场活力不断增强,2017年全区新增服务企业8.7万户,占新增企业总数的86%,新增上限上规入统服务企业分别达到1900家、387家,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超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2.2个百分点。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近年来我区服务业发展取得较好成绩,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审时度势、正确决策的结果。2015年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区服务业发展大会,对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作了全面部署。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作为推动全区服务业发展的牵头部门,主动履职作为,会同各级各部门,勇于创新、大胆探索,形成了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六项制度”。
一是部门联席会议制度。2015年,自治区建立了由43个区直部门组成的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挥牵头作用,其他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促发展的良好局面。目前已形成了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每半年召开一次服务业工作会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召开一次服务业联席会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每个月召开一次部门联络员会议的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
二是运行分析监测制度。建立健全全区服务业运行月度、季度、半年、年度监测分析,跟踪分析服务业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及时发现苗头性和趋势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确保了服务业平稳健康运行。在此基础上,针对服务业运行中指标出现的异常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三是“两库一区一园”制度。“两库一区一园”是推动我区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两库”是指服务业重点项目库和服务业龙头企业库,“一区一园”是指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示范物流园。这两年,我们研究制定了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示范物流园、服务业龙头企业认定办法,认定了首批38家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14家自治区示范物流园,建立了含1500多个项目、投资规模超过1万亿元的服务业重点项目库,服务业龙头企业正在加快认定。瞄准“两库一区一园”,制订实施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实行精准施策。
四是协调解决问题制度。充分发挥自治区服务业办公室协调作用,建立健全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企业、服务业项目业主和各市协调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提供“保姆式”服务。
五是试点示范工作制度。 “十三五”期间重点推进贺州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紧紧围绕“服务业+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服务业+服务业”三条主线、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试点。一年多来,贺州市以服务业为主导推动碳酸钙产业、现代有机农业、大健康产业转型升级,探索“服务业+”发展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自治区启动开展以县域为单元的自治区本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六是服务业统计工作制度。建立了服务业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固定分管领导、固定业务处室、固定统计专员的“三个固定”制度,服务业企业上限上规入统奖励机制,服务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制度等,有效地加强了服务业发展的各项基础工作,提高了服务业统计数据的质量。
“六项制度”是近年来我区在推动服务业发展的实践中逐步探索、积累而成的,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坚持和完善,进一步提高推进服务业发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