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市政府近期下发《桂林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牵头单位要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启动攻坚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晚报 记者邱浩)为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市政府近期下发《桂林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牵头单位要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启动攻坚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2017年我市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增至308天,是全区唯一实现正增长的城市。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继续实行双目标联控,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力争可吸入颗粒物(PM 10)浓度降至每立方米66微克以下,细颗粒物(PM 2.5)浓度降至每立方米44微克以下,空气优良率达85%以上,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按照《通知》要求,我市采取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生活源污染管控、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严控燃煤污染、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等“六大”系列措施铁腕治理大气污染,保护好桂林的碧水蓝天。
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遮盖率、场地清扫洒水保洁率、车辆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轮胎冲洗率“六个100%”扬尘防治要求,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确保渣土运输车安装密闭装置、持证上路并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积极开展道路保洁、洒水工作。禁止建筑施工工程现场搅拌砂浆。
工业污染排放仍是大气污染中最主要的污染源。对此,《通知》要求,深化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清理整治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坚决取缔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污染严重的小作坊和小加工厂。严控砖厂废气污染。
在生活源污染管控方面,严控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严控露天烧烤及垃圾露天焚烧,抓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在开展露天烧烤摊点清理整治行动中,要对辖区内不予保留的露天烧烤摊点依法进行取缔,对保留的露天烧烤摊点进行规范管理,露天烧烤摊点和集中性夜市统一采购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移动源污染特别是重型柴油货车、营运汽油车、老旧汽车、工程机械排放已经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通知》要求,严禁农用车、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进入建成区。查处货车超标排放行为。城市建成区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
在严控燃煤污染方面,将适当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范围,严防燃煤小锅炉复烧。
在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将根据空气污染指数变化及时启动各类应对方案、减排措施或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