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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1月12日至17日召开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2023-01-10 21:52:17

  1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23年1月12日在南宁开幕,1月17日上午闭幕,会期5天半。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共有14项:听取和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自治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自治区本级2023年预算;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自治区主席、副主席;选举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其他。 会议议程草案将提请大会预备会议审议通过。

  据悉,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699名,由广西设区的市、驻桂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15个选举单位分别选举产生。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确认699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文 蔡俊聪)

编辑:韦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