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获悉,截至目前,广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28个出租汽车综合服务站,主要分布在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百色市,南宁预计年内建成两个出租汽车综合服务站并投入使用。
近年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过争取政策支持、资金补贴等措施,加快推进出租汽车综合服务站建设,初步实现出租汽车综合服务站建设探索工作,为全国提供“广西经验”。在完善停车、休息、吃饭、如厕四大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将服务延伸到车辆维修、座套换洗、充电洗车等方面,营造舒适休息环境。同时,逐步推进出租汽车司机综合服务站从新能源出租车充电模式进入换电模式。该模式能将车辆补能效率提高90%以上,延长出租汽车运营时间1小时以上。当前,全区已实现每个服务站至少配备10个停车位、10个充电桩,并均已具备基本服务设施。
广西不断加大资金支持服务站建设,以自治区本级财政支持、地方政府配套和企业参与融资的方式,共同优化布局出租汽车司机综合服务站建设。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十四五”期间将从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加快出租汽车综合服务站建设。(南宁晚报 记者廖欣 通讯员李琛 黄春秋 李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