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发布今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从严做好疫情防控 确保群众祥和安宁过节
3月30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2022年“壮族三月三”、清明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区各族人民度过祥和安宁的节日,全区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
通知要求,要安全有序开展“壮族三月三”活动,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全力抓好国家A级旅游景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开展2022年(春季)广西“消费促进月”、广西“33消费节”等线上线下促消费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和当地居民节日消费特色商品,以及旅游、交通、停车收费、电子商务等服务领域的价格监管,依法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秩序。
通知提出,全区要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党员干部要带头做生态安葬、文明祭扫的带动者、传播者和践行者,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大力倡导节俭祭扫、文明祭扫、绿色祭扫;要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监管,确保平安有序出行,对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道路、城市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隐患路段进行重点治理。
通知还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聚焦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推进正风肃纪,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广西日报 记者/王春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