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割堆机收由100元/亩调整为130元/亩(或25元/吨)、割铺机收由60元/亩调整为100元/亩(或20元/吨)、地头集堆剥叶由50元/亩调整为100元/亩(或20元/吨)
近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糖业发展办、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出台《加快推进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工作的若干措施》,加快推进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政策实施进度,切实提升我区蔗糖产业综合竞争力。
调整糖料蔗生产部分机械化作业补贴对象,将实施的蔗地深耕(深松)、旋耕、开行等机械化作业补贴项目统一整合为耕作综合补贴,补贴标准为90元/亩。补贴对象由机械化作业服务组织或个人调整为新植蔗的种植主体。
调整糖料蔗分步式机收环节的补贴标准,将割堆机收由100元/亩调整为130元/亩(或25元/吨)、割铺机收由60元/亩调整为100元/亩(或20元/吨)、地头集堆剥叶由50元/亩调整为100元/亩(或20元/吨)。
新增机械化蔗叶收集打捆补贴,对开展蔗叶打捆的农机作业主体给予50元/吨的补贴。补贴依据为在桂蔗叶回收企业所出具的回收重量证明材料,包含作业主体(组织或个人)名称、作业时间、运输车辆车牌号、蔗叶回收重量等内容,并加盖回收企业公章或农务(原料)部门公章。
鼓励糖企参与高效机收基地创建,与实施主体共同编制基地改造方案,指导基地改造,组织开展机械化作业,联合申报奖补等。(广西日报 记者/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