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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获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
南宁新闻网  2022-01-26 11:17:31

  南宁云—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农荟颖 通讯员 韦尹璇)1月25日,国家民委官网网站发布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民委发〔2021〕110号),根据文件精神,为激励先进,示范引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过严格评选,国家民委决定命名南宁市、横州市等236个地区、单位为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5年。截至目前,南宁市共有9个国家级、43个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5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个人26名。

  党的十八大以来,南宁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感恩奋进,坚持不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不断创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机制和手段,持续提升创建工作质效,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民族团结经济基础更加坚实,民族团结进步局面不断巩固,全市呈现出“中华民族一家亲,石榴花开美邕城”的崭新面貌。

  下一步,南宁市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努力在全区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中走在前作表率,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三个共同愿景,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东盟篇章开启“南宁渠道”,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杨永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