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出台实施意见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落实最低工资制度 放开参保户籍限制
近年来,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成为社会关注话题。近日,广西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落实劳动者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等。
推动行业明确劳动定员定额标准
与标准就业和传统灵活就业有所不同,新就业形态具有门槛低、容量大、自由度高、灵活性好等特点,为灵活从业人员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成为吸纳就业的蓄水池。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1)》显示,2020年平台带动的就业人数约为8400万人,同比增长约7.7%。
调研中,有关部门发现,新就业劳动者存在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根据这个“用工”特点,广西将落实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将其劳动报酬权益纳入制度保障范围,让每一个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获得不低于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或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有关部门将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查处扣除或者无故拖欠劳动报酬的问题线索。
同时,《实施意见》推动行业明确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科学确定劳动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支持行业、企业根据业务特点、劳动强度等因素,结合天气、交通等客观情况,合理界定工作时间,制定具体休息办法。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提供劳动的,对属于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当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执行;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可参照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劳动者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标准的劳动报酬或给予劳动者额外补偿。
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养老保险如何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又如何保障,这也是劳动者们关注的重点。此次《实施意见》明确要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两险”参保工作。
其中,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按规定凭身份证在广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受户籍、居住证等条件限制;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此外,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明确对无广西户籍和非统筹地区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明确持居住证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缴费,各级财政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明确持居住证或身份证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个人按各统筹地区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医疗保障待遇。
为劳动者设服务站解决吃喝等难题
在优化提升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要优化城市建设综合服务,扩展公共就业服务、公共文化服务等。
调研中,有关部门发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里的出租车驾驶员、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快递员、跑腿员等都是社会发展下需求较大职业。
《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快研究制定广西出租汽车综合服务站地方标准,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方式推进出租汽车综合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解决出租汽车驾驶员停车、充电、饮水、如厕、就餐等难题。
同时,引导各地在具备条件的火车站、机场等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场站设置网约车司机休息室、网约车专属上车通道等,为网约车驾驶员提供工作、生活便利。依托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物流园区等,分类推进“司机之家”建设,扩大“司机之家”覆盖范围,改善货车司机停宿环境和条件,提升服务质量。
此外,开展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作,解决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避暑难、喝水难、吃饭难、休息难、充电难、放置工具难等问题。(南宁晚报 记者彭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