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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超额完成2021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南宁日报  2022-01-06 10:05:41

  原标题:绿色答卷可圈可点 保卫蓝天幸福满满——南宁市超额完成2021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2021年12月25日11时,南宁市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指挥部发布解除污染天气蓝色预警的通知,标志着本轮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顺利完成。2021年,南宁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7%,比自治区考核目标高2个百分点,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一直以来,南宁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高位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南宁蓝”保持常态。

  高位推进 科学统筹 形成“一盘棋”管控

  南宁市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把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场硬仗来打,系统谋划、科学推进。对秸秆露天禁烧、扬尘污染治理、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等涉及大气污染重点问题进行研究部署、现场督查、协调解决;印发《南宁市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配合落实各项防治任务措施,全力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

  针对大气污染时段特点,我市及时组织分析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开展专题工作,先后制定印发并组织实施《南宁市2021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南宁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等。

  同时,严格落实环境空气质量定期通报制度,将年度目标分解下达各城区、开发区,将相关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一岗双责”考核体系、市“大行动”考评体系等,全市上下形成了目标清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落实。

  突出重点 精准防控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南宁蓝”是绿城的一张靓丽名片,承载了广大市民对美好环境的期待。2021年,南宁市持续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超额完成了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数据显示,2021年,南宁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7%,比自治区考核目标高2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比自治区考核目标低12.5%,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约束性目标任务,连续6年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达标。根据生态环境部通报,2021年1—11月,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9。

  在打赢蓝天保卫战过程中,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夯实大气污染防治主阵地,群策群力、联防联控,聚焦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突出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持续抓好大气污染源头治理工作,巩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加强扬尘污染管控——组织推动《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实施。持续开展市区主要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累计走航监测2600公里。加强对物料堆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严控秸秆露天焚烧——加强卫星遥感监控系统、铁塔视频监控系统应用,实行“人防+技防”相结合的秸秆禁烧监管模式。全市累计建成186个监控点,监控点数量和监控面积均居全区第一,落实网格员1.12万名。

  强化烟花爆竹禁燃限放——通过刊播宣传信息、发放宣传单、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守护南宁蓝”主题教育活动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并严格控制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严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021年共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35起。

  加强移动源监管——落实执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禁行区通告,停止受理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办理“市内道路通行证”。在全区率先建设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时监控项目;新增建设2个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点,启用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系统,移交处罚抓拍到的黑烟超标车301辆。

  持续工业污染治理——2021年,检查工业企业4400余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70余份。印发《南宁市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2021—2022年)》,推进重点行业烟气深度治理,全面排查整治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共治理企业69家。

  此外,在2021年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南宁市相关部门、单位还根据气象条件分析研判污染变化情况,全力、精准、有效应对污染天气,共启动污染天气预警响应13次,开展研判66次,制定实时管控措施295条。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南宁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将改善空气质量作为最基础的民生工程,继续保持奋勇争先劲头,步稳蹄疾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耕深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努力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增强首府人民的“蓝天幸福感”。(南宁日报 记者杨盛 通讯员郭俊)

编辑:杨永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