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下发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优秀组织单位名单,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荣获“省级优秀组织单位”,南宁市教育局等9个设区市教育局荣获“市级优秀组织单位”,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等69个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荣获“县级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
今年我区111个县(市、区)全部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首次实现全覆盖。(广西日报 记者/刘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