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1月19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的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吹风会获悉,今年以来,该市积极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行动,对母婴用品专卖店等重点场所开展78批次监督抽检监测,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1371家次,查处问题产品36批,有效保障了全市儿童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
据介绍,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将儿童化妆品、眼部用化妆品作为重点产品,在生产条件方面作出特殊规定,并要求儿童化妆品应当在标签上特殊标注等。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强化儿童化妆品经营活动监管,净化儿童化妆品经营市场环境。(广西日报 记者/苑长军 通讯员/何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