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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将在南宁市新建自治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南宁日报  2021-09-09 10:16:30

  《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近日印发,聚焦教育、医疗、住房等热点问题,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差异化、多层次的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群众生产生活急需、社会矛盾集聚、各类风险高发的领域合理配置,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法律问题。

  《规划》还明确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等四个方面的工作任务,提出多项重点建设任务,如新建或改扩建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7000多个;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配备自助服务终端等设施设备等。

  根据《规划》项目表,将在南宁市新建自治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改扩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此外,广西还将实施23项重点任务,如在全区所有设区市、县(市、区)建设普法融媒体服务平台,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约200个等。(南宁日报 记者阮晓莹)

编辑:杨永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