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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警方启动“低慢小”航空器禁飞措施
南宁晚报  2021-09-06 10:13:04

  原标题:南宁警方启动“低慢小”航空器禁飞措施 时间为9月9日0时至13日24时;另外还将实施危险物品禁运、禁用措施

  昨日,南宁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对外发布消息:南宁警方将在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举行前强化安保措施,其中9月9日0时至13日24时,禁止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9月10日0时至13日24时,实施危险物品禁运、禁用。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的小型航空器、空飘物等飞行目标,通常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在2平方米以下,如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滑翔机、孔明灯等。

  据悉,自9月9日0时至13日24时,除因特殊原因确需飞行且经依法批准的情况外,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包含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和隆安县)禁止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应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信息及拥有者、使用者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公安、空军、民航、气象等部门依管理职责查处各类违法飞行行为,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违法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南宁警方还将于9月10日0时起至13日24时实施危险物品“禁运、禁用”。在此期间,南宁市(包含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和隆安县)范围内禁止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爆破施工作业、实弹射击和营业性射击活动也被要求停止。

  此外,各涉爆单位对生产所用的爆破器材需在9月9日下午6时前清点入库,存放于具有存放资质的专用仓库。涉及国计民生的危险物品必须运经南宁市的,必须由负责审批的公安机关将相关材料报送南宁市公安局,待获得同意后,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南宁晚报 记者陈蕾 通讯员农媛 实习生黄一洋)

编辑:杨永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