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周红梅)记者6月28日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我区已累计下达2021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6.64亿元,较上年全年增长5.2%。
医疗救助制度是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在医疗保障体系中发挥托底保障的功能。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给予补助,同时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补偿后,救助对象仍难以负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按规定给予补助,帮助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