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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9亿元
广西日报  2021-03-12 09:30:17

  原标题:我区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9亿元

  本报南宁讯 (记者/吴家跃 实习生/王文怡)3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西消委会召开的“3·15”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委会组织在推动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9亿元。

  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打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全力保秩序保稳定,共查扣假冒伪劣口罩等物资34.6万个,查处涉疫情案件1163件,全力守护群众药盒子、菜篮子、米袋子的安全。

  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在全国率先制定放心消费创建地方标准,优化升级“互联网+广西放心消费创建平台”,突出电子商务、食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放心消费创建,与电商平台联合开展创建、宣传推广,推进放心消费创建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全区各级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接收处理投诉、举报、咨询39.43万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归集涉企信息2424.8万条,3.2万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任职7588人次,“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逐步形成。全面实施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倒逼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

  突出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加强乳制品和肉制品等重点产品、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全区食品抽检量达到5批次/千人,全年查办食品类案件1.12万件。组织开展监管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案件3.72万件,有效规范了消费市场环境。

编辑:唐颖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