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治区爱卫办确认(命名)8个自治区卫生城市
本报南宁讯 (记者/吕欣 实习生/黄冬琪)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城市标准及其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治区爱卫办组织专家对进入自治区卫生城市复审程序的防城港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岑溪市、靖西市进行了复审。复审结果表明,6市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在获得自治区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后,不断推进卫生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加强社会卫生治理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巩固和发展了自治区卫生城市成果,目前重新确认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城市”。
此外,自治区爱卫办专家对申报创建自治区卫生城市的荔浦市、平果市开展了资料核验、暗访、技术评估调研等综合评定,并进行了社会公示。根据综合评定和公示结果,决定命名荔浦市、平果市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