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云—南宁日报讯(记者 杨盛)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2020年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南宁蓝”再次交出优异答卷,全年收获357个优良天,排名第17位。
“十三五”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众志成城、合力攻坚,蓝天保卫战取得明显成效,“南宁蓝”成为城市品牌和市民生态福祉。南宁市空气质量连续5年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是广西6个连续5年稳定达标的设区市之一,全市各县(区)、开发区连续2年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020年,南宁市空气质量总体明显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12,同比改善13.3%,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优良天数、优等级天数和优等级天数比例均创下8年来历史新纪录,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7.5%,优良天数357天,其中优等级天数222天,占优良天数比例为62.2%,比2015年提高6.5个百分点,超额完成95%的目标任务;5项空气重点指标均创8年来最好水平;PM2.5浓度仅为26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31.6%;PM10浓度仅为46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30.3%;二氧化氮浓度仅为2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仅为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浓度仅为1.0毫克/立方米;重点指标臭氧浓度达到近3年新低,臭氧浓度仅为1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3%,2017年以来连续3年上升的势头得到遏制,并达到2018年以来最好水平。
“十三五”以来,南宁市开展了“集中整治年”“制度建设年”“精细化管理年”活动,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开展道路积尘走航监测,建立“黑名单”数据库和违法违章信息发布制度;淘汰落后产能,完成重污染企业搬迁,鼓励燃煤锅炉“煤改气”,加快绿色公共交通建设,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划定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禁止通行区域,在秸秆禁烧区安装139个视频监控点,让火点“有迹可循”。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力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巩固提升首府南宁环境空气质量,继续擦亮“南宁蓝”金字招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