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返桂来桂人员提出明确要求 入境人员实行“14天+7天+7天+4次”管理
南宁晚报  2021-01-14 14:40:18

  原标题: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返桂来桂人员提出明确要求

  入境人员实行“14天+7天+7天+4次”管理

  ■本报记者叶祯

  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目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印发“桂新冠防指〔2021〕1号”文件。就国内低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和入境人员提出明确要求。

  ●国内低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 

  国内低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需持绿码通行,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桂活动期间,做好个人自我健康监测,随时按管理要求出示健康码。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 

  必须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桂后实施3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立即开展第1次,第7天、第14天分别开展1次)+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自我健康监测14天(来自高风险地区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地区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结束后,在体温正常情况下、佩戴口罩可自由有序流动,但仍须做好个人自我健康监测。

  ●入境人员 

  对入境人员(符合规定的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除外)一律实行“14天+7天+7天+4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即对入境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其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14天期满后,对符合解除集中隔离条件的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继续实施居家隔离观察7天(居家隔离第7天进行第3次核酸检测)+对居家隔离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日常自我健康监测7天(结束前进行第4次核酸检测)。

  7天居家隔离观察期间由社区(村、屯)负责严格管控,不能外出;居家隔离期间单人单间居住,避免与其他人接触。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如果必须外出,要全程佩戴口罩,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参加聚会活动。

  如入境地在外省,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立即返桂来桂的,抵桂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所到社区(村、屯)或单位,实施“7天+7天+2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措施,即居家隔离观察7天(居家隔离第7天进行第1次核酸检测)+日常自我健康监测7天(结束前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如在桂无固定住所,或无居家隔离条件,则应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入境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须及时报告,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编辑:唐颖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