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返桂来桂人员提出明确要求
入境人员实行“14天+7天+7天+4次”管理
■本报记者叶祯
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目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印发“桂新冠防指〔2021〕1号”文件。就国内低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和入境人员提出明确要求。
●国内低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
国内低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需持绿码通行,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桂活动期间,做好个人自我健康监测,随时按管理要求出示健康码。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
必须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桂后实施3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立即开展第1次,第7天、第14天分别开展1次)+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自我健康监测14天(来自高风险地区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地区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结束后,在体温正常情况下、佩戴口罩可自由有序流动,但仍须做好个人自我健康监测。
●入境人员
对入境人员(符合规定的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除外)一律实行“14天+7天+7天+4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即对入境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其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14天期满后,对符合解除集中隔离条件的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继续实施居家隔离观察7天(居家隔离第7天进行第3次核酸检测)+对居家隔离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日常自我健康监测7天(结束前进行第4次核酸检测)。
7天居家隔离观察期间由社区(村、屯)负责严格管控,不能外出;居家隔离期间单人单间居住,避免与其他人接触。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如果必须外出,要全程佩戴口罩,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参加聚会活动。
如入境地在外省,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立即返桂来桂的,抵桂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所到社区(村、屯)或单位,实施“7天+7天+2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措施,即居家隔离观察7天(居家隔离第7天进行第1次核酸检测)+日常自我健康监测7天(结束前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如在桂无固定住所,或无居家隔离条件,则应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入境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须及时报告,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