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韦静)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激发市县担当实干、创先争优,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近日自治区财政下达2019年度广西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城区)、进步县(城区)奖励资金10.4亿元,其中,南宁市的宾阳县、武鸣区、隆安县、马山县、青秀区、江南区6个县区榜上有名,将获得奖励资金支持。
被评为2019年广西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城区)的宾阳县、青秀区将各获奖励5000万元;被评为2019年度广西高质量发展进步县(城区)的武鸣区、隆安县、马山县、江南区将各获奖励3000万元。奖励资金由相关县(市、区)统筹使用并优先用于“三保”支出,牢牢兜住“三保”底线,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在确保“三保”前提下,可统筹用于保障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事项、重大项目,重点支持工业等产业发展,但不得用于发放个人奖励。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保障与激励并重的财政管理体制,继续引导市县形成强化管理、重视质量、提高效益、担当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推动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全面提升广西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和综合竞争能力提供有力财政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