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广西开启行政复议工作新篇章
2020-12-30 18:39:45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唐志强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报道: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在全国率先启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从整合行政复议资源、优化办案流程、改善办案场所、完善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创新设计,开启了行政复议工作新篇章。

  跑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速度

  2020年,广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三级同步推开。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核心是集中行政复议权,建立革命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队伍。在顶层设计下,广西整体部署,提出六大项改革举措和18小项具体要求,在完成体制改革的同时推进场所规范化建设,从制度、人员、场所、流程等方面全面推进改革,让行政复议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通过改革,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是广西大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雷震说。

  今年6月28日,广西在全国率先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试行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通告》,试行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与此同时,广西同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办案场所,完善工作流程,各项改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办案迈入“一口受理”的新征程

  今年7月1日,广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大幕正式拉开。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改革,意味着行政复议职责从分散到集中,从厅局转移到政府,从部门的事变成政府的事。政府一个“窗口”统一受理,不仅实现群众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最多跑一次”,也防止了矛盾纠纷“上交”,真正推动“案结事了”。

  市一级案件量井喷是改革的第一个大变化。案件量在广西一直靠前的桂林市,试行集中审理复议案件以来,收到复议申请527件,同比增长210%;立案受理258件,同比增长196%;行政应诉案件205件,同比增长213%。广西各市自试行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以来至11月30日,办案数同比增长105.98%。

  11月16日,广西出台了行政复议员任命办法,建立行政复议员由司法行政机关提名、同级人民政府任命制度,统一履职条件,规范任命程序,颁发了“全区统一制式的行政复议员”资格证和“行政复议员”工作证,为打造专业化、职业化行政复议队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描绘行政复议新图景

  12月4日,桂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揭牌成立,一个1000平方米、整洁敞亮大气的行政复议中心展现在市民眼前。桂林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科长周辉难掩激动心情,他说:“过去桂林市一级的行政复议办公地点在市政府4楼,群众来申请立案,需要走过3个大门,很不方便。”

  新落成的桂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除了传统的接待大厅、调解室、听证室、阅卷室等,还创新性地设置了心理疏导室和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接待室,构成较为完整齐备的办案规范设施。

  “行政复议案件不是某一个人在办,而是一级一级办。”桂林市司法局局长诸葛旸说,“一个案件里,必须有3个人评议,类似法院的合议庭,按照案件的疑难复杂程度,我们有三级办案规则,三级办案组织,办公场所全程监控,这些改革,就是为了让老百姓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里感受到公平公正。”

 书写司法为民新答卷

  “不等不靠、敢于担当”是北海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关键词。改革中,北海市建立了由30多名专家、学者、律师等组成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库,重点加强调解制度建设,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将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

  今年以来,北海市政府通过调解结案的案件数占审结案件的44%。经行政复议后诉讼的案件仅5件,占已审结行政复议案件的8%。民告官争议化解“大信访、中诉讼、小复议”的格局正在被打破。

  为了让行政复议更加便民为民,北海市司法局将触角伸得更远。该局在全市所有乡镇和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同时研发行政复议信息化软件工作平台,开通完善群众网上咨询、网上申请行政复议、网上听证、网上送达等便民措施,让群众不出家门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参加案件听证、收发行政复议文书。

  “在新的起点上,广西将更进一步、更深一层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确保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现预期目标,奋力开创行政复议工作新局面。”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林金文说。(文 党舒 曹吉锋)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