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陈惠):“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专门起草下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刑事案件办案工作的通知》,推动各地充分运用远程视频系统和微信、QQ等互联网手段建立检警、检法在疫情期间特殊司法办案衔接机制,为依法及时打击涉疫犯罪夯实基础。”5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戴丽萍在会上表示。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陈惠
当天,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开展疫情防控和依法履职等工作的情况和成效。
疫情发生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坚决保障疫情期间办公办案不断、司法秩序不乱,确保疫情防控和依法履职工作两不误。截至5月19日,广西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疫情犯罪案件238件286人;受理审查逮捕143件172人,批准逮捕133件149人,不批准逮捕8件16人。
同时,一系列文件相继出台,统一了办案标尺,压实了工作责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司法厅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违法犯罪的通告》,明确了重点打击“故意传播疫情”等14类涉疫犯罪。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下发《关于认真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的通知》《关于抓好两高两部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有关意见贯彻落实的工作意见》等10多份指导性文件,推动全广西检察机关建立打击涉疫犯罪组织领导机构。
另外,广西各检察业务部门全面充分履职,严厉打击破坏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加强统筹指导,严格细化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疫情防控双向信息“日通报”“零报告”等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针对疫情防控初期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餐饮企业违规营业接受堂食、公共场所人群聚集等公共卫生安全隐患问题,第一时间向相关行政机关通报案件线索,督促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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