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余 锋 通讯员 昌苗苗
山川秀丽,千金不换,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关乎社稷民生。近年来有关部门公布的环境公报显示,我区部分地区土壤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部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治土”迫在眉睫。
河池与柳州,一个是2016年被列为全国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之一,一个2019年成为广西首个自治区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在“净土保卫战”中,他们进行了哪些探索,取得了哪些成效?未来的“治土”之路又在何方?
A 河池先行先试
9月3日,记者在河池市南丹县龙泉矿冶总厂锡冶炼厂、铅锑冶炼厂旧址看到,繁茂的绿植正在这片“病土”上随风摇曳。
龙泉矿冶总厂锡冶炼厂、铅锑冶炼厂旧址分别于1984年、1996年投入使用,在2002年关闭。由于旧址遗留废渣和土壤重金属含量较高,且没有任何环境保护措施,使得其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随雨水污染到周边居民生活区。
“因为这里原先是锡冶炼厂,重金属比较多,处理之前有污染土壤,包括水污染也非常多,过去周边群众非常担心,投诉也比较多。”河池市南丹县一位人大代表说。2018年,当地政府对其进行项目治理,除了对旧厂烟囱、废旧设备和关闭厂房拆除外,还要进行原址覆土、绿化;对旧址内遗留的I类、II类一般固体废弃物,清运到一般固体废物集中堆场进行安全处理;修建截排水沟、收集处理场地内废水等。今年3月20日,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目前正在开展审计结算和第三方效果评估工作。评估完成后,这块地还将继续改造成公共绿地,改善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
龙泉矿冶总厂旧址的土壤治理工作是河池市进行土壤污染治理的一个缩影。河池是我国著名的“有色金属之乡”,有色金属采选冶炼活动始于宋朝,盛于近代。从20世纪80年代起,集体、个体矿产资源采选冶炼活动几乎失控,导致土壤重金属污染程度深、范围广,区域环境风险隐患十分突出。
近年来出台的《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广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以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控体系。
经过数年的努力,河池市目前已构建起了完整的土壤修复产业链,摸索出了以植物修复技术为主导、以“地方政府主导、科研单位技术支撑、农民主动参与”的土壤修复工程模式。目前,该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的面积达到105.42万亩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已完成88.29%。今年,该市将落实12个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工程,可形成8.1吨减排量,预计可超额完成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5%的考核任务。
B 探索治理新模式
柳州市是广西最大的重工业基地,工业门类齐全,土壤污染特征明显、代表性强。2019年,该市成为首个自治区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在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土壤污染防治源头控制、污染场地再开发过程管控、土壤污染修复示范工程等方面开展了“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的“柳州模式”。
目前,建设用地的安全利用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及修复工作正在柳州市有序开展。原柳州市新兴农场第一化工厂1999年关闭后,地块一直荒废。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显示,该地块土壤目标污染物为砷和铅。当地采用风险管控为主、修复为辅的方式进行风险控制。土壤修复完成后,该地块将改造成为休闲、娱乐的公共绿地。“现在我们前期工作已经做了报告,打算把它改造成一个休闲娱乐的绿地,争取再用两三年时间改造完成。”广西农垦新兴农场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说。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柳州市全面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管控工业源污染,加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与修复,建立重点行业企业238个地块“一企一档”,完成32个地块布点采样方案线上专家评审及18个地块的采样分析,为广西全面铺开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初步采样分析工作提供方法和经验。
“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今后我市将继续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有效保障土壤安全利用。”柳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
C 破解难题补短板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尽管这两个“先行区”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为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和区域性,且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仅有一年多时间,这两市“治土”之路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
据河池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市土壤环境管理依然“家底不清”;法律责任的落实还有差距;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作治理率、资金保障程度低;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和关键技术问题未有效解决,缺少大面积推广的实例;违法违规地块依法处罚难度大;管理标准、规范体系不健全。因此,为从源头上防止对污染土壤的不当利用,针对土壤环境的特殊性,建议自治区尽快出台我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明确各方法律责任,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执法力度,依法推进解决相关突出问题。同时,健全监督管理体制,强化人居环境风险防范,出台有关指导意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柳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则坦言,该市在工作中同样在土壤污染主体责任界定和责任人认定、防治专项基金设立、防治专项资金等保障落实、重点企业自行监测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提出了相关建议。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厅将督促指导河池市、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全力推进13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的建设,打造好可复制、推广的“样板”,为我区最终打赢净土保卫战进一步夯实基础和积累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