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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免收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费和检验检测费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2020-02-14 18:19:47

  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保障工作,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研究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费的优惠政策。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明确疫情防控所需医疗器械产品药品注册执行零收费。

  通知规定,广西申请人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防护)眼罩、体温计(仪)等疫情防控所需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以及生产相关防疫药品补充申请注册、再注册的,注册费收费标准一律执行零收费。注册费零收费执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2020年1月1日至今已收取的医疗器械产品、药品注册费,一律予以退还。

  另外,根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广西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对防护类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执行免收政策。自2020年1月28日起,广西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对所有与防控疫情有关的检验工作,包括医疗器械应急审批所需的检验,国内上市后应急用医疗的监督抽验,采购、捐赠等医用物资的质量保障检验,其他有关单位提出的与防控疫情有关的检验,均免收检验费用,截止日期视疫情形势另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优惠政策宣传力度,把注册费零收费及防护类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免收政策落实到位,全力支持广西企业研究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努力保障广西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供应。(供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 黄月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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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骆秋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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