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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信出台新举措加大民企金融服务

金融时报2019-09-05 12:19:48

  近日,为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着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意见》的要求,切实提高农信系统信贷服务水平和能力,提高服务质效,广西农信出台新举措,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

  此次出台的工作方案从5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了农信系统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其一,持续择优加大对优质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农信的网点、人员优势,主动对接优质民营企业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需求,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加大考核监督力度,适度提高担保比例,加大信贷投入。重点支持自治区、市、县列入重点扶持名单的民营企业,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有市场、有效益的民营企业,支持有信誉的科技型、外向型、产销稳定、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支持产品附加值高、市场潜力大、具有地方优势和区域优势的民营企业。在2019年原则上新增公司类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不低于2/3,民营企业贷款占全部公司类贷款比例不低于50%。

  其二,不断增强服务民营企业能力。一是认真抓好资金组织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资金实力;二是做优做实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各项考核监管指标,提高评级等级,获得更大信贷业务发展空间,全力满足民营企业融资需求;三是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信贷获得指标百日攻坚活动,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明确2019年6月末前,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抵押贷款业务办理实现“468”目标(办理环节优化至4个,申贷材料精简至6项,办理时间压缩至8个工作日内),其他贷款业务办理实现“三个减少”目标(办理环节、申贷材料、办理时间均明显减少),明确工作步骤和时限、工作措施、责任人员等,切实优化信贷办理流程,精简贷款材料,简化贷款手续,压缩审批环节,实行限时办结,切实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质效。

  其三,全力做好支小支微普惠金融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小微企业“两增两控”工作目标,做精、做深、做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专门机构、专门团队、专门流程、专门考核机制和专门信贷规模的“五专”服务,单列信贷规模、优化考核机制,引导信贷资源向小微企业领域倾斜。持续推进落实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小微企业贷款限时办结、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和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等各项政策,着力提升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量和覆盖率。积极参与“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建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解决企业贷款难题。积极做好小微企业再贷款、再贴现申请,鼓励符合申请条件的机构用好支小再贷款“先贷后借”模式、担保品范围扩大等新政策为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多资金,对主业突出、治理良好、负债率较低、风控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进一步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力争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

  其四,加大服务民营企业金融创新力度。创新金融服务产品。结合实际大力开发和创新业务产品,多层次、多渠道满足民营企业的金融需求。加大推广应收账款质押、仓单、存货等质押融资业务,有效盘活民营企业存量资产,不断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加强政银合作,积极发放惠企贷和银税互动贷款。根据自治区政府有关“银税互动”工作的精神要求,积极与自治区税务局就“银税互动”工作进行探讨,制定两步走的“银税互动”工作方案——第一阶段,完善“银税互动”平台建设;第二阶段,完善“银税互动”线上服务。2019年实现发放“银税互动”贷款170亿元的工作目标。不断完善金融服务网络,大力促进普惠服务网络升级,提升信息科技水平,优化金融服务流程,为民营企业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金融服务。

  其五,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建立利率监测机制。按月对各县级农信社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进行监测分析,严格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逐月下降的工作要求。落实民营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用好用足无还本续贷政策,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基础上,对符合续贷条件的小微企业做到应贷尽贷,有效避免小微企业通过高息借贷过桥资金归还到期贷款。同时,推荐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相对频繁的民营企业采用循环贷模式,按照“总量控制、分次发放、逐笔归还、良性循环”的原则,民营企业与农信社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可多次提取贷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提高用信的灵活度和便利度,减少了民营企业利息支出。严格金融服务收费管理,继续推动“七不准”“四公开”的有效落实。强化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长期持续严格执行贷款发放“七不准”和服务收费“四公开”原则,杜绝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行为及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变相提高利率、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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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骆秋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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