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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港北区:集体林权“三权分置”见成效

广西日报2019-08-28 10:37:38

  本报贵港讯 (记者/唐正芳 通讯员/梁时来)近日,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东篁村岭上一片松树林,长势良好。今年初,当地一名经营者利用港北区林业局发放的1万多亩集体林地流转类《林权证》作抵押,获350万元银行贷款进行种植经营了这片林地。这是港北区推行集体林权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初见成效的一个侧面。

  作为广西第一批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的11个县区之一,该区在推广“三权分置”过程中,通过“明晰产权承包到户”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结合现阶段正在开展的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进一步明确落实林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对已发生林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的,林业主管部门做好确认登记,进行合同鉴证或合同备案,经营权人要求办理权属证明的,按现行规定给予发放流转类《林权证》。“三权分置”的并行,实现了集体、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对林地权利的共享。

  至6月底,港北区林地流转登记发证面积55115.7亩,涉及林地164宗,核发80本流转类林权证。林业经营者用《林权证》抵押贷款12笔,抵押林木面积16366.5亩,累计贷款金额2156.5万元,有效地缓解了林业投入资金不足的瓶颈难题,促进了林业生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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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骆秋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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