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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实行全过程电子化管理

南宁日报2019-06-13 10:21:37

  从“签字画押”到“电子签章”

  自治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实行全过程电子化管理

  本报讯(记者韦静)记者昨日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该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印发《关于自治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实行全过程电子化管理的通知》,明确从2019年6月1日起,自治区本级率先在全区范围内取消国库支付电子和纸质“双轨”运行,全面实行电子化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业务“双轨”运行模式下,财政、中国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等其中一方发送电子凭证时仍需打印纸质凭证并人工加盖印章传递给对方,接收方需将电子凭证和纸质凭证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办理支付和清算。相比传统支付模式,各方工作量实际并未减轻。

  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自治区本级重点采取建立健全电子对账体系、部署实施电子凭证库监测平台、恢复有关业务逻辑三重防护措施,保障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业务安全、高效运行。

  《通知》对财政、中国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在取消“双轨”后的权责义务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自治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实行全过程电子化管理,实现了从“签字画押”到“电子签章”,从“跑银行”到“点鼠标”的转变,不再需要进行电子信息与纸质单据的人工核对,大大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广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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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骆秋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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