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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发放首张实行住所申报承诺制营业执照

广西日报2019-06-12 10:02:51

  本报南宁讯 (记者/覃海明 通讯员/何正君)6月11日,南宁宝运通商务服务公司代表胡先生在南宁经开区政务大厅领到了全区首张实行住所申报承诺制的营业执照,标志着南宁市在探索商事制度改革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据了解,以前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企业提交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果没有产权证的,还要去属地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开证明。随着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上述证明材料成为市场准入的一个“堵点”。

  为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6月11日起,该市在南宁经开区率先试点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申报承诺制改革,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张《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就房屋的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等做出符合事实和规定的承诺,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即可免予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场所证明材料。

  南宁经开区实施住所申报承诺制,将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的半天完成,提速至两个小时办好营业执照、刻章和申领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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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骆秋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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