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余锋)饮用水水源地俗称“水缸”,其水质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人们生产生活。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针对我区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自治区政府组织各市开展了相关专项行动,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推进县级“水缸”规范化建设。
经排查发现,我区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主要存在工业企业、旅游餐饮、交通穿越、畜禽养殖、农业种植、生活面源污染等各类环境问题。为此,我区强化了水源地保护区标志设置、水质监测和检测、违建项目整治、监察督查等方面的工作,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落实水源保护区内污水的收集和治理,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加强防范水源环境风险。深入开展《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多层面、全方位地向广大群众宣传水资源的重要性及保护节约水资源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树立全民的水忧患意识,提高群众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去年以来,我区共有715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纳入整治清单并要求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治。截至今年5月20日,已累计完成整治297个(其中:南宁市38个、柳州市16个、桂林市20个、梧州市13个、北海市10个、防城港4个、钦州市4个、贵港市12个、玉林市30个、百色市35个、贺州市9个、河池市31个、来宾市23个、崇左市52个),累计完成占比41.54%。
下一步,我区继续对照《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紧盯清理整治进度,压实各市、县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确保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