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大龙湖网箱养殖得到治理后,恢复了自然景观。 (温宁生 摄)
“碧水连天,青山倒映,景色秀美。”2019年5月17日,到访的越南检察代表团看到上林县大龙湖美景时由衷地赞美。大龙湖景区美景重现,离不开上林县检察院发出的一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一年多前,国家4A级景区大龙湖“伤痕累累”——2000多个养殖网箱密布湖面,养殖过程中无节制投放的鱼料和鱼的排泄物造成水质污染,湖水泛黑且散发腥臭味,严重影响上林旅游形象,危及周边及下游村庄的农业用水,大龙湖景区被迫关闭整治多时。
上林县检察院对此事早有关注,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在上级检察院的指导下对水库污染情况、污染源及有关部门履职等情况开展调查工作。经调查发现,大龙湖水质存在多项指标超标现象,网箱养殖是导致水质下降的主要原因,遂依法对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发出后,县委、县政府随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对大龙湖的违法网箱养殖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对于整治期间鱼货集中上市,短期内供大于求,出现价低、难卖的问题,上林县检察院一方面协助政府做好法律政策宣传,动员养殖户自行清理网箱,另一方面积极协助政府联系外地客商,拓宽售鱼渠道。经过一个月的整治,湖面上的养殖网箱全部被清理掉,价值3000万余元的鱼货也售毕,养殖户的利益没有受损,大龙湖水库污水变绿水,生态环境实现好转,检察建议取得了良好成效。
“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非常人性化。”2019年5月29日,部分驻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视察上林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时作出如此评价。
(韦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