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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投诉损害营商环境属实可获奖励

广西日报2019-05-22 11:00:50

  本报梧州讯 (记者/吴凌平 通讯员/柳双)近日,《梧州市营商环境建设问题投诉举报平台工作方案》出台,提出要通过建立投诉举报平台,畅通监督反馈渠道,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机关办事服务审批质量及效率。

  根据方案要求,该平台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市投资促进局投资投诉中心负责平台运行管理。主要受理该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或者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提供行政审批服务、兑现办理承诺的;服务办事审批事项与先进地区相比“不好不快”,没纳入整改的或已纳入整改但整改不到位的;工作人员作风生硬、态度蛮横粗暴、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给企业和群众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投资者在开办企业和项目报建审批、落地实施、投产运营等过程中,认为被投诉人损害其合法权益,以及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营商环境的行为。

  方案还规定了受理登记、投诉件转办、督查督办、投诉举报办结等处理程序及奖励办法。投诉处理机构对投诉案件应及时登记,建立投诉事项台账。自受理投诉起20个工作日内,被投诉单位在作出处理的同时,应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方。此外,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企业积极参与该市营商环境优化与治理,举报人投诉举报损害该市营商环境并被认定属实的,将给予200元至3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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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骆秋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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