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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16%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2019-04-30 17:56:44

  广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16%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劳振丽

  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覃晓波): 4月29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召开广西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2019年4月26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自2019年5月1日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指标统一按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16%;自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均为0.5%;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截至2019年4月底,累计基金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将现行基准费率下调20%。累计基金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可将现行基准费率下调50%。

  广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1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乐永红 摄影 劳振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乐永红强调,本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党中央、国务院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决策,是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稳步推进社会保险征收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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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骆秋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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