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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

广西日报2019-03-29 08:49:20

  本报南宁讯 (记者/许丹婷)3月28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南宁召开。受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鹿心社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飞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7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自治区副主席方春明作关于我区产业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自治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坚持因地制宜,狠抓特色产业发展,基本构建了“县有扶贫支柱产业,村有扶贫主导产业,户有增收致富项目”的产业扶贫格局,截至2018年年底,全区106个有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县(市、区)“5+2”特色产业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约113万户,覆盖率80%以上,有效带动了贫困群众持续稳定脱贫。

  会议还听取关于自治区电梯安全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自治区人大法制委认为,草案二次审议稿已基本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听取关于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研究了关于南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桂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钦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港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玉林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说明的书面报告,听取关于以上法规案的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将审议以上报告、法规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晓钦、张秀隆、赵乐秦、卢献匾、杨静华,秘书长李国坚出席会议。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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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骆秋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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