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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盆景” 要造“风景”

广西日报2019-03-20 09:08:18

  全区3月起启动村庄建设的“三清三拆”活动,今年每个设区市至少完成一条示范带的改造建设。实施进度统计和“红黑榜”制度,对进展缓慢、推动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建立“销号”制度,对完成“三清三拆”整治的村庄实施“销号”

  本报南宁讯 (记者/骆万丽 实习生/毕晨曦)乡村风貌提升不是做“点”,而是做“全城”;不是做“盆景”而是打造“风景”——不久前召开的全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工作调度会议提出,我区乡村风貌提升行动不搞形式主义,而是要按照“全面扫一遍”的要求,拧紧“螺丝”,对乡村风貌实行彻底、系统的全面整治,确保风貌持续提升、稳步改进。

  2013年以来,我区深入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危房改造、通村道路建设、安全饮水等项目,明显改善了乡村风貌。但在乡村建设的过程中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3月15日,全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工作调度会议直戳“痛点”:一些地方搞一个规划管全部,“千村一面”“万屋一样”;一些地方只对朝向路面的外墙进行改造,墙后面的一大片房子还是老样子;有些地方还没有从“穿衣戴帽”“涂脂抹粉”的老套路中走出来,简单机械地认为乡村风貌提升就是搞搞垃圾清理、房子粉刷等工作。“乡村风貌提升行动绝不是集中财力搞少数点,只搞立面,而是要实施彻底、系统的全面整治,改变‘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的现象。”

  目前,我区已经印发《关于统筹推进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的实施对象是全区符合条件的自然村,即在全区自然村中,剔除“位于城镇中心区的自然村、已实施整治的自然村、空心自然村、10户以下农户零散分布的自然村”这四类自然村,对其余自然村按照基本整治型、设施完善型、精品示范型村庄三种类型实施风貌提升改造。

  对于乡村风貌提升,我区将坚持规划先行,编制县城乡村建设规划,明确村庄布点和发展层级;编制示范带、示范区的总体规划,落实各种类型村庄布点,明确不同的产业发展目标和风格特色;编制传统村落、精品示范村庄规划,指导村庄保护修缮和改造建设。

  据悉,作为基本整治型村庄建设的主要内容,我区已从3月起启动“三清三拆”活动,确保5月全面推开,10月初显成效,今年每个设区市至少完成一条示范带的改造建设。目前,全区已有超过1000个村屯开展环境整治行动,累计清理村庄垃圾1.31万吨,拆除废弃建筑等3300多处约20多万平方米。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厅级联席会议办公室3月起实施进度统计和“红黑榜”制度,对进展缓慢、推动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上半年还将建立“销号”制度,对已经完成“三清三拆”整治的村庄实施“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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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骆秋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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