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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车如何消除右转盲区?"雷达眼"+"大喇叭"来帮忙

南宁晚报2019-01-17 15:28:53

大车如何消除右转盲区?"雷达眼"+"大喇叭"来帮忙

  地上白色区域为泥头车盲区 记者 宋延康  摄

大车如何消除右转盲区?"雷达眼"+"大喇叭"来帮忙

  2个雷达探头分别安装在车身左右两侧

大车如何消除右转盲区?"雷达眼"+"大喇叭"来帮忙

  摄像头安装在车身侧面驾驶室上方

大车如何消除右转盲区?"雷达眼"+"大喇叭"来帮忙

  摄像头把视线盲区内的景象传送到驾驶室的盲区监控屏上,司机能清晰看到大车在右转时右侧盲区的车况

  大型工程车辆右转弯时因存在“内轮差”“视觉盲区”容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如何消除大车右转盲区?昨日上午,南宁市“大行动”办召开2019年第一次城市工程车辆违章情况通报会,并举行城市工程车辆右转盲区视频雷达示警系统现场观摩会。据悉,大货车通过“大眼睛”+“大喇叭”,可消除右转盲区,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泥头车安装“大眼睛”+“大喇叭”

  观摩会现场停着一辆泥头车,车前方、右转区、尾部划有白色区域,这些是泥头车的盲区。

  与其他泥头车相比,这辆泥头车最大的不同是,车身左右两侧分别安装了2个黑色的雷达探头,在驾驶室的上方安装了摄像头,可以把视线盲区内的景象传送到驾驶室的盲区监控屏上,使司机能清晰地看到右转时右侧盲区的车况。

  记者进入驾驶室体验发现,如果不用雷达监控系统,由于车身较大,受驾驶室右侧车身柱阻挡,司机无法看清右转区域情况;启用雷达监控系统后,通过车内显示屏,车辆右侧和后侧情况都看得一清二楚,加上原有的后视镜等,车辆不再有盲区。当泥头车右转打灯时,如果盲区内的行人、电动车等太靠近,雷达探头器就会发出滴滴声提示司机注意,有效提高行车安全。

  “以前,车辆在右转时,我根本看不到右转区域。”现场一泥头车司机说,发现装了雷达探头后真的没有盲区,安全多了,心里也踏实了。

  雷达监控系统可有效消除右转盲区

  “大货车安装了感应雷达后,右转时就可以把1.5米内的物体感应出来并通过蜂鸣提醒,保证行车安全。”据该雷达监控系统技术厂家的技术员包冬健介绍说,该系统有2探头单侧可视雷达,供电为转向灯。当司机打转向灯时,2个雷达探头和摄影机就开始工作(摄影机也可长亮)。主机安装于副驾驶室,摄像头安装于车身侧面,雷达探头安装于车左右前侧。

  “系统主要是提醒司机及时发现靠近的物体。”包冬健表示,与360度全景倒车影像系统的应用场景不同,右侧感应雷达监控右转系统应用于车辆行驶过程中,当司机打灯右转时,如果有行人、电动车及其他车辆等靠近大货车1.5米时,雷达就会响起滴滴声提醒司机。

  “探头和摄像头的安装可以根据不同的货车而设计。例如大挂车在右转时,车头转过去了,车身还未转,其探头安装的位置就和泥头车不一样。”包冬健说,目前在区外很多城市,雷达监控右转系统已经成为工程车辆安装标配。

  协会倡议运输企业安装监控系统

  “大型车辆在行驶中盲区影响很大,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该系统可以有效消除盲区,扩大司机的视野。”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副科长韦东明表示,提倡运输行业协会、运输企业自行主动安装监控系统,保证驾驶安全。

  目前,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行业协会已经向相关运输企业发出关于安装车辆盲区监控系统的倡议:2018年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车辆必须在2019年3月前安装;2019年渣土运输车辆被查处到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如闯红灯、逆行等,必须安装;建议行业优秀企业且车辆保有数较少的公司全部安装;倡议全行业动员车主从安全角度出发,自觉安装。

  同时,要求各运输企业对照2018年事故明细表监督涉及事故车辆安装车辆盲区监控系统,并及时上报安装进展情况。车辆盲区监控系统不限品牌,由车主自由选择。严禁运输企业、个人从中谋利。

  ■事故案例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据统计,2018年南宁市城市工程运输车(重型、中型自卸车和专项作业车辆)共发生简易道路交通事故5017起。其中涉及大型货车(含城市工程运输车)的伤亡事故489起,导致582人受伤,212人死亡。

  由于内转弯货车因视线盲区影响与直行电动车发生的伤亡事故引发关注。

  ●案例一

  2017年8月14日11时35分许,一辆蓝色轻型自卸货车沿着凤岭南路由西往东行驶,右转进入青秀路时,与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员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双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案例二

  2018年1月6日14时38分许,在昆仑大道上,一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右转弯时,与一辆跨越机非分道线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员当场死亡。事发时,电动车正好行驶在货车视觉盲区内。

  ●案例三

  2018年4月8日17时30分许,一辆红色重型自卸货车沿着邕隆路由东往西行驶至石埠街市路段时,与前方右侧视觉盲区内一辆无号牌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当场死亡。

  ●案例四

  2018年4月14日22时40分许,在昆仑大道那夏路口,一两轮电动车驾驶员骑车搭载其女儿左转弯进入那夏路,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车头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员当场死亡,其女儿受伤。

  ●案例五

  2018年5月14日10时58分许,西乡塘环卫站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322国道五塘收费站路段左转弯时,车头右前部与无号牌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员当场死亡。两车碰撞时,电动车驾驶的区域正好为货车视觉盲区,双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案例六

  2017年6月24日上午,在五一路右转上壮锦大道匝道路口处,一辆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电动车驾驶员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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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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