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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55条措施全面发展民营经济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2019-01-10 18:33:09

  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王功孝):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近日印发《关于着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了进一步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55条措施。

  《意见》提出,到2020年广西力争实现民营经济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以上,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以上,民营经济进出口额年均增长5%以上,民间资本投资年均增长14%以上,以民营经济为主导的产值超1000亿元的产业10个以上的总体目标。

  为切实保障关于民营经济各项措施的落实,《意见》围绕减轻税费负担、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等九大方面,提出了55条措施。

  在减轻税费负担方面,《意见》明确,实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减税降费政策及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在现行政策下,对上年度一般贸易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下的广西企业,在广西全区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项下投保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予以支持。

  在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方面,《意见》提出,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民营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对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责任额度达到一定条件的单笔融资业务担保额1500万元以下(含1500万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给予风险补偿;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发起设立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各级政府可采取参股、出台优惠政策等形式给予支持。

  在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及其出资人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人身安全。严格规范涉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案件处置法律程序,依法慎用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产权主体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活动的损害及影响;加强法治保障。加大对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清理力度,2019年年底前完成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 

  此外,《意见》还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优化政务环境、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加强对民营经济的领导等方面提出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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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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