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冼敏):为促进地方金融高质量发展,优化金融机构布局,提高县域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便利性和精准度,提升金融对沿边地区、现代农业、县域经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的支撑能力,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我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县域下沉机构网点实施方案》,将向广西薄弱领域提供充足、稳定、高效的资金保障。
据了解,广西将引导支持广西北部湾银行加快推进4家市级分行、63家县级支行新设工作,力争2022年底前实现广西全区市县分支机构全覆盖。引导支持柳州银行加快推进6家市级分行、56家县级支行新设工作,力争2023年底前实现广西全区市县分支机构全覆盖。支持桂林银行加快推进5家市级分行、52家县级支行新设工作,力争2021年底前实现广西全区市县分支机构全覆盖。
此外,广西还支持32个未设立村镇银行的县(市)设立村镇银行,不具备条件的县争取通过“多县一行”制方式设立村镇银行,力争2022年底前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
广西对金融业将给予财政奖励扶持。自2019年起至2023年,广西财政及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广西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外的县(市)财政分别根据地方法人银行等的申请,结合财力情况对其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给予一定的奖励扶持。广西各市对地方法人银行等在本市设立市级分支机构的,结合财力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扶持。
广西对金融机构的选址也将给予大力支持。广西北部湾银行、柳州银行、桂林银行新设市级分行(营业部)、县级支行(不含市辖区支行)经营场所,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购买或租赁方式进行配置,各市、县(市)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帮助落实营业场所选址,并确保购置或租赁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市场评估价的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