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
日前,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获悉,广西决定取消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
取消的相关事项为: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初审,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初审,设立分公司备案,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对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各级各有关部门不得再实施,也不得以备案、审查、核准等其他形式变相实施;相关部门要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加强宣传解读和检查指导,确保取消到位、监管到位。(记者/赵超 原文编辑/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