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西新闻7月30日电(黄元荣 陈彦澂)今年来,广西凌云县在开展全县36个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专项行动中,狠抓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全县110个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纯收入全部达0.3万元以上,提前完成2018年底“空壳村”清零任务。
7月30日,凌云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白玛泽仁介绍,为把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专项行动计划抓牢抓实,该县立足县情,组建调研组深入乡(镇)、村(社区)进行调研,对全县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专项行动计划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制定出台《凌云县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专项行动计划》,确保到2018年底,全县贫困村均实现收入3万元以上,非贫困村实现收入2万元以上。
同时,该县将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专项行动计划列入村级集体经济周例会研究的重要内容,把“空壳村”清零专项行动计划作为乡(镇)“一把手”工程来抓,加强督促检查,每月对乡(镇)开展“空壳村”清零专项行动计划进行督促检查。
紧紧抓住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重点,凌云县还着力培养一批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懂经营、善管理的“领头雁”。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选派工作,从区、市、县、乡(镇)选派110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184名担任驻村工作队员。
白玛泽还介绍,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凌云县充分发挥村民合作社作用,全面推行“公司+村民合作社+农户”、“公司+村民合作社+能人(专业大户)”等模式创办龙头加工企业,兴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的过程中加快村级发展特色产业和兴办经济实体。
今年,凌云县安排2700万元作为帮扶8个乡(镇)20个村发展集体经济示范项目,以发展特色产业为重点,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发挥集体经济发展示范辐射带动作用。该县还明确要求各乡(镇)遵循规律,推进市场化运作,依法依章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完善法人代理结构。积极探索村集体、企业、群众三者之间的利益分成机制,实现三者之间的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