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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1月-5月立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58起

广西日报2018-07-09 17:34:28

  原标题:严肃执纪 护航扶贫

               北海1-5月立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58起

  广西日报北海讯 (记者/管林华 通讯员/卢展州 罗瑞生)“在审核高德办翁山村委上报的方案时,我没有全面考虑贫困户的人口年龄、劳动力、土地亩数,认为只要村民没有意见就可以,就同意了分配方案,将这笔产业扶贫资金购买复合肥平均发放给贫困户,既没发展好产业,贫困户也没得到合理的扶持。”近日,北海市海城区原扶贫办主任郭钧在产业扶贫项目中实施平均主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消息在脱贫攻坚帮扶干部中成了热议话题,不少干部表示以此案为戒,“在扶贫攻坚中不贪不占还不行,要扎扎实实开展工作,不然同样会挨处分。”

  今年初,该市委巡察组在巡察中收到了群众对海城区扶贫办在实施2013年高德办翁山村蔬菜种植产业开发项目中搞平均主义,造成专项扶贫资金浪费问题的反映,并将线索移送市纪委处理。

  “排排坐,分果果,严重背离了扶贫政策的有关要求,若情况属实,要严肃处理,给在脱贫攻坚中不严不实的干部和作风一个下马威!”根据指示,该市纪委组织机关、海城区纪委、高德办纪工委纪检干部13人开展调查,并对翁山村委122户贫困户逐一入户核查,把该问题查了个水落石出:高德办翁山村蔬菜种植项目是海城区2013年度财政产业扶贫项目,计划由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资35万元,扶持翁山村委会122户扶贫对象发展蔬菜种植400亩。然而项目资金到位后,海城区扶贫办等项目实施责任单位为图方便,通过招投标方式购买化肥72吨,先后两次将化肥平均发给122户贫困户,造成部分贫困户实际不种地,也能获得化肥,有些不种植蔬菜,也获得化肥,蔬菜种植面积并未达到400亩,未形成规模产业经营。而且,在发放化肥后,海城区扶贫办没有到蔬菜种植现场进行检查,在第一次发放化肥的现场就填写完成项目实施验收单,将项目视为完成实施,工作流于形式,造成国家扶贫资金的浪费。

  为严肃扶贫工作纪律,今年5月,该市纪委给予海城区原扶贫办主任郭钧、高德办事处原副主任陈伟、翁山村党支部书记庞强珍、翁山村委会原主任郭克佳四人党内警告处分。

  据悉,为了让扶贫作风不实不到位问题现原形,该市纪委监委建立线索排查制度,除充分采用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发放监督卡、在网站微信平台设置“一键举报”栏目,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外,还常态化开展公开接访、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和重点约访活动,面对面听取群众反映。同时,针对基层群众碍于情面“不好意思”举报的情况,市纪委组织建立蹲点督导制度,要求市县纪委每一名班子成员联系1至2个县区、乡镇开展蹲点督导,每个月下乡蹲点不少于1天、全年不少于12天,重点对县区乡镇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扶贫干部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作用,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特邀监察员开展巡查调研。并不定期组织对脱贫户、摘帽村进行“回头看”,电话抽查扶贫干部对帮扶对象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发现问题线索。同时,市纪委强化通报曝光,提升扶贫干部的纪律意识和作风意识。不少贫困群众反映“帮扶干部来家里的次数比以前多了,到田里走走看看的次数也更多了!”

  据统计,1-5月,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58起,其中作风类问题44起。该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缪佃江表示,脱贫攻坚是一场必须打赢打好的硬仗,要以严肃的监督执纪问责回答好护航“问卷”,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以更严的措施、更有力的举措,清除脱贫攻坚战场上的各类作风之弊,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以严问责带动好作风,以好的作风确保党和国家的好政策真实落地。

编辑: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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