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区大力整治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
记者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获悉,根据《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我区组织各市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大力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环境问题,目前已有部分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完成整治。
截至6月20日,我区计划今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治任务的248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中,6月份完成35个,累计完成46个(其中:南宁市18个、柳州市1个、桂林市7个、梧州市3个、北海市5个、百色市4个,贵港、贺州、来宾、崇左市各2个),累计完成占比18.6%;在2019年底前应完成清理整治任务的432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中,当月完成40个,累计完成55个(其中:南宁市25个,桂林、北海市各2个,梧州、钦州、贵港、百色、崇左市各1个,玉林、来宾市各4个,贺州市3个,河池市10个),累计完成占比12.7%。
下一步,我区将对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紧盯清理整治进度,同时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生态环境部开展的水源地保护督查为契机,进一步压实各市、县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加快整治进度,确保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治任务。(记者/余锋 通讯员/昌苗苗 原文编辑/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