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6月24日电 7月1日起,广西贵港海关将精简办事单证材料,把以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交单证材料的种类由132种缩减至40种,精简比例达到70%。此举将进一步提高贵港口岸通关速度,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改善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提高贵港市外贸企业国际竞争力。
今年以来,海关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四项精简原则:一是不属于海关监管所必需的单证,一律取消。二是海关可以通过与其他单位或者部门联网获取的单证以及海关可以自行查询的单证,企业无需提交。三是海关出具的且不需要签注作业的单证,企业无需提交。四是其他管理环节已向海关提交的单证,企业无需重复提交。
据悉,海关现行规章中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交的有关单证和材料共计六大类132种,主要包括身份资质证明、海关出具单证、主管部门核发单证、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场所权属证明和商业单证。经过本次清理,海关取消行政相对人提交的单证材料92种,仅保留单证材料40种,主要包括以下两类情形:一是海关与相关管理部门无法通过联网获取有关信息,海关自行查询存在一定困难且容易影响行政效率。二是海关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需要对有关单证进行签注作业,行政相对人提交此类单证是其办理相关业务的必经程序。
同时,海关积极推进精简单证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精简单证改革成效、增强企业获得感和满足感。一是全面删除了现行规章中要求企业提交纸质单证的“纸质”字样,不再限定提交单证的具体形式,不再要求必须提交纸质单证;对于现行规章中要求企业提交的照片或者文件也删去了“一式几张”、“一式几份”等明显带有纸质文本特征的数量要求。二是全面删除了现行规章中海关要求验核企业提交单证原件的规定,在企业传输电子数据可以满足海关监管需要的情况下,不再要求企业向海关交验单证原件,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办事平台,足不出户办理有关业务,将企业“最多跑一次”变为“一次不用跑”。三是全面删除现行规章中要求企业提交单证材料的兜底条款,海关确需企业提交的单证材料必须具体列明,进一步规制海关自由裁量权,提升企业对海关单证要求的可预期性。(庞革平、王缉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