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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推进"一事通办"改革

广西新闻网2018-06-15 08:48:56

  原标题:广西推进"一事通办"改革 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再造

  广西新闻网南宁6月14日讯(记者 陈丽婕)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广西推进“一事通办”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为推进“一事通办”改革,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有质量、更为高效的政务服务,实现利企便民,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广西制定了推进“一事通办”改革的若干措施。

  “一事通办”改革主要包含了12项内容30条措施。12项内容包括:优化再造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建立完善“一事通办”审批服务标准规范;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一张网”;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重点领域“一事通办”改革;建立政务服务“容缺受理”机制;全面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强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着力深化政务公开;推进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机制保障,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其中,在“优化再造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方面,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推进相关办理事项归并整合,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审批模式,按照线上线下融合的要求,建设全区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信息平台,实现“一窗受理”、“一事通办”;统一编制发布“一事通办”事项清单,编制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清单,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此外,广西全面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快清除各类无谓证明,大力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证明事项清单,推进上下纵向、职能部门横向的政务信息共享,从源头上避免“奇葩”证明等现象。2018年12月底前,建立统一规范的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企业和群众“办证难、办事难”等问题。

编辑: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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