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广西财政厅出台了一系列措施降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负担,切实减轻企业用工成本。
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费率。从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政策,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9%。对广西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的工业企业, 由企业参保地同级人民政府给予单位缴费比例5%的补贴。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和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从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将广西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至0.5%。同时,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至2020年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稳岗补贴,补贴金额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50%,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从2018年5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确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基金收支平衡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执行阶段性降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政策,具体降低费率政策由各设区市自行制定。
调整优化工伤保险费率。从2018年5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工伤保险实际平均费率由原来的1%降至0.75%,其中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缴纳。
降低生育保险费率。从2018年5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于生育保险基金结存量超过9个月的设区市,要结合当地实际,依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执行0.5%的生育保险费率。同时,各地要根据生育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在确保基金收支平衡情况下,合理调整费率。
通过综合实施以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优惠政策,预计每年将直接减轻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近60亿元,广西营商环境将进一步得到优化,企业运营成本得到降低,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得到增强。(供稿 广西财政厅 编辑 唐颖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