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广西频道消息(冼敏):为提升广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和效率,缓解当前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此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强化对重大战略信贷支持,落实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政策,创新信贷融资模式,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完善“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制度,建立企业转贷应急体系等。
据了解,广西将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优惠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工具,为辖内银行增加更多低成本资金,确保“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2018年“两权”抵押贷款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确保深度贫困地区每年贷款增速不低于广西全区贷款平均增速。
进一步拓宽广西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覆盖范围,将目前小企业法人贷款的风险补偿优惠和支持政策扩大到个人经营性贷款中的小企业主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和放宽不良容忍度政策进一步扩大到农户生产经营性贷款、精准扶贫贷款。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信贷审批实行单独管理和业绩专项考评,重点向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小额分散、融资满足度相对不足的小微企业倾斜。
广西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发行绿色债券、创新公司债券、“一带一路”债券等国家重点支持的专项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鼓励区内上市企业收购兼并同行业优质企业和资产。对成功融资的企业按年度实际发行金额的1.5%给予奖励,年内单户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金融机构为广西企业发行股票及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主承销服务的,按年度累计发行金额的0.01%给予奖励,每个金融机构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广西将降低深度贫困地区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费率,该费率可在向监管部门报备费率的基础上下调20%。支持保险机构针对深度贫困地区需求开发费率低廉、保障充分的一揽子保险产品或组合式保险产品。
广西还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暂停收取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等6项收费。推进在桂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减免1—2项收费项目。2018年9月30日前,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信贷限时承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