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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公告

广西日报2018-05-31 11:29:23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公告

  近年来,我区社会组织整体发展较快,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各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也逐渐增多,其非法活动屡禁不住,破坏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环境,扰乱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了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必须依法坚决打击。为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民政部、公安部统一安排部署,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公安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公众、其他组织及媒体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专项行动针对在我区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指:

  (一)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或备案,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

  (二)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

  (三)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工作以外活动的社会团体。

  (四)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在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

  二、非法社会组织应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质,立即停止活动,全面消除影响,自行解散。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将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某个社会组织活动以及开展合作时,可先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经合法登记注册,避免上当受骗。社会媒体在宣传报道社会组织成立、开展各项活动和刊登社会组织广告时,应在相关网站查询,查实该组织是否依法登记注册,是否有违法记录,以免误导群众。查询方式如下:

  (一)登陆国家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http://www.chinanpo.gov.cn/),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二)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网站“广西社会组织网”(http://www.gxnpo.gov.cn/),网页下端点击“社会组织查询”进行查询。

  (三)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登记备案查询电话0771-5518262。

  四、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为及时有效地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五、举报渠道

  (一)向自治区民政厅举报

  1.举报电话:0771-2441744

  2.举报邮箱:gx2441744@sina.com.cn

  3.来信举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南宁市民主路49号,邮编530012)

  (二)向自治区公安厅举报

  1.举报电话:0771-2892341

  2.来信举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办公室(南宁市新民路34号,邮编530012)

  欢迎社会公众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对于依法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查处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将及时移交举报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2018年5月22日  

编辑: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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