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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察院: 开展侦监以案释法“六进”活动

广西日报2018-04-11 11:05:16

  法治实践

  本报南宁讯 近日,自治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在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中开展以案释法“六进”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20条,在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中开展以案释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的“六进”活动。

  《意见》明确提出,要以新发展理念服务和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开展以案释法,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紧紧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展以案释法,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紧紧围绕群众路线开展以案释法,使人民群众看得到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紧紧围绕弘扬正气开展以案释法,弘扬正能量,杜绝负面效应。

  《意见》要求,全区检察机关紧扣中心开展工作,在三大职责等工作环节释理说法的同时,找准“六进”活动与主题教育等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建立长效机制,立足职能开展工作。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和传播,加强以案释法宣讲团、志愿者、联络员制度建设等模式,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倾听和收集群众反映的诉求和意见,以群众的支持推进以案释法水平的提升;要突出创新特色,开展以案释法“一市一品”或“一县一品”创建工作,打造一批全区或全国以案释法精品、亮点或品牌;要形成工作合力,主动与有关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沟通联系,加强与检察机关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等。(邓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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