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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中小学"课改"有新动作 "综合实践"成必修课

广西新闻网2018-03-22 16:11:01

  南宁市中小学“课改”又有新动作

  下个学期“综合实践”将成必修课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王斯

  核心提示

  南宁市中小学“课改”又有新动作。昨日,记者从南宁市教育局获悉,综合实践活动课将列入南宁市中小学必修课。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南宁市中小学校将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课,小学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近日,南宁市教育局正式印发《南宁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试行)》,这也意味着南宁市中小学综合实践课程有了自己的“课标”。

  1 怎么学

  实践内容形式多样

  学生可“跨界”组团

  既然要开足开齐综合实践活动课,课程设置好了,课程怎么上,才能既让学生喜欢,又能达到实践的目的?方案明确,综合实践活动主要包括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部分。

  具体来说,可以由学生根据自己兴趣爱好,在教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主题,发现并提出问题,比如野外考察、社会调查、研学旅行等。也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安排学生走出教室,参与社会活动,如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勤工俭学等。学生也可以运用各种工具、工艺进行创意设计,比如动漫制作、编程、陶艺创作等。同时,学生还可以在实际工作岗位上或模拟情境中见习、实习,选择或设计职业情境,比如军训、学工、学农等等,都属于综合实践活动。

  综合实践活动以小组合作方式为主,也可以个人单独进行。小组合作范围可以从班级内部逐步走向跨班级、跨年级、跨学校和跨区域等。既要让学生有独立思考的时间和空间,又要充分发挥合作学习的优势,重视培养学生的自主参与意识与合作沟通能力。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突破时空界限,进行广泛的交流与密切合作。

  方案要求,原则上每所学校各校区至少配备1名专任综合实践活动课教师。 

  2 新动作

  “综合实践”成必修

  涵盖小学初中高中

  据了解,综合实践活动课在南宁并不是新鲜事。目前,南宁市很多中小学校都设置有综合实践活动课。但该类课程并没有标准,每所学校都“各自为政”,所以教学活动开展、学生评价实施等问题,对各学校也造成一定的困扰。《南宁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的印发,意味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有了具体的实施细则。

  按照方案,从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南宁市中小学校将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鼓励学生从个体生活、社会生活及与大自然的接触中获得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并逐步提升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培养学生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

  具体课时安排为,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高中执行课程方案相关要求,完成规定学分。 

  3 抓实效

  实践情况将进档案

  供招生录取时参考

  据了解,综合实践活动课成为必修课后,该课程将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方案明确,该课程的评价,将采取过程记录、活动现场照片、作品呈现等多种方式对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的情况进行有效评价,鼓励教师、同学、家长和学生本人共同参与评价。

  在活动过程中,教师要指导学生分类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编排、汇总、归档,形成每一个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档案袋,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该档案将作为招生录取中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

  方案还要求,原则上每学期末,教师要依据课程目标和档案袋,结合平时对学生活动情况的观察,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进行科学分析,写出有关综合实践活动情况的评语,引导学生扬长避短,明确努力方向。高中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评价标准和学分认定办法,对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分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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