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吴家跃)11月7日,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商务厅联合召开“2017广西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促进电商发展座谈会”,对电商立规则、提要求,防范“双11”网络集中促销期间出现的“先涨价再打折”等各种网络交易违法违规问题。
自治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指出,电商平台企业应严格履行义务,规范经营,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强调违规者承担违法责任,强调经营者自律和提高服务质量。电商应自觉做到“七不得”,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
自治区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广西电子商务企业在守法经营的同时,应借助“双11”促销活动,讲好“广西品牌故事”,帮助广西企业增加产品销量和收益。
据了解,广西工商部门规范网购市场不放松。截至2017年10月30日,全区工商系统在广西境内网络市场共检查网站、网店1.6612万个,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3078个,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14条,责令整改网站86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38件,罚没款合计497.46万元。全区工商系统12315机构受理互联网购物投诉1528件,已处理1517件,处置率99.2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07万元。